新疆大厦建筑改造及室内装饰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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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大厦1#酒店建筑改造及室内装饰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大行审备〔2023〕3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刘庄双丰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818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1790平方米,景观占地面积13028,建筑面积11010平方米。计划将一到三层用做对外餐饮。四到十层用于物流产业园及进驻企业的办公场所。十一、十二层作为休息室。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包括新疆大厦室内/外装饰、消防、楼宇亮化、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建安工程费估算约5233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新疆大厦1#酒店建筑改造及室内装饰项目施工图纸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清单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2万元。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图纸、相关标准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资格审查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并须根据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增派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4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8000m2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6室,联系人:戴女士,联系电话:0515-68661818、1500510592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具体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9:30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振兴北路8号301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Bsports官网上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刘庄双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3616055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

联系人:卜先生、戴女士

电话:0515-686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