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滨海港区港口总体布置优化方案及专题研究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标段划分:盐城港滨海港区港口总体布置优化方案及专题研究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控制价(万元) |
盐城港滨海港区港口总体布置优化方案及专题研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任务书 |
952 |
2. 项目名称:盐城港滨海港区港口总体布置优化方案及专题研究。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服务期: 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水文观测报告,50日历天内完成数学模型、物理模型试验研究报告,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报告并提交经审查的最终正式报告)。
5. 资金来源:自筹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联系人:吴必祥、尹加霖,联系号码:18752242526、18118683769),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五、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在Bsports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颐航大道1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9491161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联系人:吴必祥、尹加霖
联系电话:18752242526、18118683769
招标采购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880027